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 为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制,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行为,促进毕业生顺利充分就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1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