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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检查考核2005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检查考核2005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吉政函(2005)66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目的
  检查考核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核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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