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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06年消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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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06年消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属各部门:
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2006年消防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文山州2006年消防工作安排意见


 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文山,促进我州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2006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精心组织实施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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