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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协调做好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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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协调做好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省政府村通电话工程建设,实现今年全市行政村通电话比例达到90%,力争达到95%的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村通电话工程
2005年,省委、省政府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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