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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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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菏政办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本届房交会已正式列为’2006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的主要活动内容,承办及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筹备和会展工作。组委会秘书处所属各工作组,要针对所承担的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把’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办成全省一流的房地产盛会。
 
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繁荣和活跃房地产市场,推动菏泽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定于2006年4月8日至10日在菏泽中国林展馆举办’2006菏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房交会由市政府主办,市房管局、市城市开发办承办,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办。本届房交会的主题为“安居、和谐、创新、发展”。为确保房交会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任委员:赵润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杨永昌(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宋占良(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委     员:曹升灵(市房管局局长、市城市开发办主任)
  张本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利言(市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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