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统计局《宁夏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统计局《宁夏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宁夏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试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6年2月16日
宁夏非公有制经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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