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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审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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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审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任务的通知》(郑政(2005)4号)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审批)已基本开发完毕,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已就实施工作做出安排。为做好网上审批的推广应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网上审批工作是我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将积极推进我市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强行政审批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行政审批运行成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要认真处理各单位内部网上审批部门与其他非网上审批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网上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网上审批的工作思路
  我市网上审批工作是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上网项目(共284项),是按照“前台软、后台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网上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方式进行开发。已经在互联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郑州”上建成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平台,将提供在线填报、流程查询、表格下载、批复反馈等功能;工作人员在审批平台上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可以在互联网上显示,当事人可随时查阅办理情况,市监察局可进行全程监督。
  三、网上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统一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名称。我市没有物理意义上的统一办事大厅,建立在互联网上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实际上是我市在网络上建立的虚拟办事大厅,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受理窗口相当于这个虚拟办事大厅的专业窗口。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名称统一为“郑州市+单位名称+办事大厅”,如:“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办事大厅”;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名称为“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网上审批受理窗口的名称统一为“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单位名称+办理处”,如:“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发展改革委办理处”。
  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名称统一工作,由郑州市公开办事大厅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
  (二)各单位的配套工作。各单位要在办事大厅确定一个网上审批受理窗口,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从网络上和窗口接收当事人的申报材料。对于不能提供电子文档的当事人,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负责将当事人的纸质材料电子化。
  (三)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方式进行,首先培训的是各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然后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作量大、程序复杂的单位,也可由市政府组织专门培训班。
  四、其他事项
  (一)网上审批工作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企业和公众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对实施网上审批的项目制定各种条件下的工作预案,确保不因工作方式的改变而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是郑州市行政审批的有机整体,县(市)、区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统一标准,共享资源。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郑州市第一批行政审批上网项目(284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市级审批权限内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立项核准。
  2.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备案。
  3.市属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施工的招标备案。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备案。
  5.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审核。
  6.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二、市建设委员会
  7.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8.房屋拆迁单位、拆除施工单位资格证书核准。
  9.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核发。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11.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核准。
  12.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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