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农村特困户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中心、公司: 现将《翼城县农村特困户救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
翼城县农村特困户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和保障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特困户救助遵循“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对象,科学划分标准,突出救助重点,采取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切实保障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第二章 保障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凡具有我县农村户口,视其家庭状况在以下两种范围之内的实施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