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徽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做好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徽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
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徽省)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目标 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各地要在2004年、2005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为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要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执法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一)农村食品 1、整治内容: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集贸市场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执法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无产品合格证和超保质期限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了解我省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卫生执法监管对策。 在2006年五一和国庆节结合全省上下联动的“卫监行动”,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阜阳市、安庆市、六安市、芜湖市、池州市为我省整治工作重点市,上述5个市各确定2个县为此项工作试点县。 (二)卫生许可 1、整治内容:以17个市为重点地区,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2、工作目标:在2006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的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17个市卫生局承担,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餐饮业(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整治内容: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各地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1)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事餐具清洗消毒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操作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 (2)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2、工作目标:经过整治,要探索和建立餐饮业餐饮具消毒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制度;各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合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