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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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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力拼搏,服务业取得跨越式发展,服务业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118亿元,增长13%,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和“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建邺区人民政府等22个先进集体、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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