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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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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我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经研究,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鄂政发(2006)6 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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