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省交通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粤卫〔2006〕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交通局、铁路公司,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管理分局: 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关于印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81号)精神,结合实际,省卫生厅、交通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