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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省交通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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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省交通厅  中国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发文字号】 粤卫〔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卫生厅、省交通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粤卫〔2006〕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交通局、铁路公司,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管理分局:
  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关于印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81号)精神,结合实际,省卫生厅、交通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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