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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央和省属以及市直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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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央和省属以及市直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中央和省属以及市直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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