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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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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昆政办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发〔2006〕5号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我市决定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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