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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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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8
【实施日期】 2006-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宿政发〔200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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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建筑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的发展,实现建筑业的全面振兴,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  一、明确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机遇,充分发掘我市建筑业的内在发展潜力,坚持“管理兴业、输出兴业、质量兴业”的发展思路,实施“政府推动、政策驱动、市场带动”的发展战略,实现宿迁建筑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尽快把建筑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优势产业。
  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达到6家,二级以上企业达到30家,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使建筑业真正成为全市支柱产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建筑业振兴步伐
  (一)夯实工作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扶强扶优措施,全力支持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要认真学习借鉴南通、阜宁等地发展建筑业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本地区建筑业发展形势,科学制定本地“十一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分年度组织实施。
  1.积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帮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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