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发〔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白山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二月十八日
白山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抓住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责任机制,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促进2006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