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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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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8
【实施日期】 2006-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红十字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物价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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