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公司): 《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九日 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五年规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辖区的重新调整和扩大,新设立的城区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还处于初建阶段,同时,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址落户南宁,这对我市依法治市水平和城市法制环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要实现把我市建设成为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在全区富民兴桂新跨越中率先实现跨跃式发展,构建和谐南宁的新目标,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基本任务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本规划规定的任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1.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基本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2.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3.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有效。 4.政府立法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5.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行为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6.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基本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 7.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8.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为突出今后五年我市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有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逐步将政府部门承担的资质认定、资格审查、行业信息披露等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