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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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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9
【实施日期】 2006-0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促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就加强我市乡村卫生机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设备装备为重点,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深化农村卫生配套改革,基本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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