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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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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年活动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2006年2月20日
 

关于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年活动的意见
(自治区农牧厅)
 

  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是有效解决科技与农户生产经营脱节,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今年的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全面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公共事业,这一切都需要科技的强力支撑。去年以来,自治区启动实施了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级和中卫城区、平罗县、贺兰县省级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取得了可喜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06年为“全区农业科技入户年”。现就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入户年”的主推技术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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