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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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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字〔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的意见
内政字〔2006〕49号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单位: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肩负着监督的职责,在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支持工会组织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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