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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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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肇府[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全省第五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消防工作的实际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形势,为实现我市“十一五”消防工作规划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十一五”消防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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