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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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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川办函[2006]32号
 
 
  连锁经营方式在我国零售业、餐饮业等服务行业中普遍应用,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自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03]27号)以来,我省连锁经营在规模、质量上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连锁经营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连锁经营效率偏低,流通现代化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我省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贯彻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发展,提高我省流通现代化水平,实现流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流通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顺畅、高效的流通体系,以提高连锁经营效率和增强连锁经营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加快连锁经营企业资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推动连锁经营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连锁管理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供应链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力发展集中配送;打破部门、地区封锁,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二)发展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确立连锁经营在现代流通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中的主体地位,连锁经营销售额、连锁经营企业数和门店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2010年,全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数达到3万个,销售额达到760亿元,销售额年均递增15%左右,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2户-3户,销售额在20亿元-50亿元的连锁经营企业达到5户;培育3户-5户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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