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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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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 〔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青政 〔2006〕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 《关于考核全省州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5年度目标责任的通知 》精神,结合省政府与各州 (地、市 )政府领导签定的 《青海省200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领导责任书 》 (以下简称《责任书 》),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各地区 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
  从考核的情况看,各州 (地、市 )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年初与省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认真落实 “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与县 (区 )签定了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书。各县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与各乡 (镇 )、国营农场,村委会、农户签定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根据 《责任书 》确定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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