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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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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焦政[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加快绿色焦作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工业原料林基地、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等林业工程建设为重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和管理体制,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林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计划成片造林19.2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万亩(以省下达的任务为准),太行山绿化2.22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72万亩),防沙治沙0.35万亩,水土保持工程0.53万亩,外资造林0.87万亩;速生丰产林3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71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通道绿化90.03公里,林业育苗0.9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坚持“生态优先,政策引导,造管并重”的原则,按照精品工程建设标准,搞好作业设计编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同时,加强现有退耕地的管理,积极引导和扶持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尽快发挥生态、经济效益。2006年度5万亩退耕还林任务中:沁阳市0.8万亩,孟州市0.2万亩,博爱县1.2万亩,修武县1万亩,武陟县0.8万亩,解放区0.4万亩,中站区0.6万亩。
  (二)加快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扩大工业原料林基地规模,采取丰产栽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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