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家禽业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家禽业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05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禽流感疫情,家禽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养殖户亏损严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有关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