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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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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06〕7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责任行动”的开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下同)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理清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科学评议考核,严格追究过错责任。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使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方法有明显改进,行政执法的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机关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力争尽快建立起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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