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并环发[2006]20号 各县(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市民营经济区环保局: 为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消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45号)、《关于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29号)以及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