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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和改进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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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和改进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和改进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意见》,现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简化和改进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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