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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肥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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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肥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肥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实现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标。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肥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下简称“创优”)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不断增强全市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改善肥城旅游发展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综合接待能力,促进旅游业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努力把肥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安全卫生、秩序良好、服务优质、深受国内外游客青睐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二、总体要求

  围绕“创优”目标,强化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景点开发三个重点,以《肥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紧紧围绕大泰山、大旅游,突出优势资源,强化开发措施,加大招商力度,走政府参与和市场运作并举、以市场运作为主的路子,搞好体制创新、开发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肥城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创优”必须要有几个标准较高、管理规范的旅游景区。为此,策划开发十万亩桃花园风景区、温泉云蒙山旅游区、陶山商圣文化园和牛山穆柯寨旅游区四大旅游项目。为加快旅游项目的开发,重点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市、乡镇(办事处)、投资商分期投入的形式,乡镇(办事处)负责的基础设施由乡镇(办事处)先期投入,完工验收后由市里适当补贴。市里负责的基础设施由市里直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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