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服务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服务局等8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贸易服务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国税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