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农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北京市林业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京政农发〔2006〕4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