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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外经贸委“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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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外经贸委"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报名通知
 
 
  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同意,受市国资委和市外经贸委委托,经市紧缺人才办批准立项,现决定举办面向上海国有企业干部的“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
  一、培训目标: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国经济将在更深的层次参与世界经济,与此同时,中国的对外贸易摩擦案件的数量也逐步上升,中国大多数的企业和半数的产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贸易壁垒的影响,损失的金额巨大。上海处于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前沿,尤其将受到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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