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分宜县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分宜县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分宜县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33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起对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救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分宜县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为总目标,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生活救助为基础,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生产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舆论救助、结对救助等十大救助为辅助,逐步在全县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建设和谐平安分宜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和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制度配套,形式有别。建立目标明确、形式有别、层次分明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着眼于社会救助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及时得到相应的社会救助。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允许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众中实行不同的社会救助标准。 (三)法规健全、管理规范。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法规,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社会救助内容多、覆盖面广,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面向全社会、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又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总体目标 从2005年至2006年,在全县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灾民为主要保障对象的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住房救助、生产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舆论救助、结对救助等十大救助制度,形成以生活救助制度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生活救助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以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灾民为主要救助对象的系列救助制度。 1、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根据我县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