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省高职院校、普通高校中开展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我省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校中开展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