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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1
【实施日期】 2006-0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昆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省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信访事项办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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