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全面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决定于2006年3·15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纪念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结合宣传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正确把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各地在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介或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和报道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举办消费与安全、节约、环保等内容的讲座和培训;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中来,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咨询服务。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方面。在城市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地可主要围绕“消费与安全环境”、“消费与节约资源”和“消费与环境保护”等内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消费者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创新节能、环保消费品。在农村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
3、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前,各地要结合宣传贯彻“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提纲请登录中消协网站www.cca.org.cn)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对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揭露目前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存在的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以及不合理消费、过度消费的现象,倡导生产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节约型、环保型的商品,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4、监督检查。3·15前后,各地要按照“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对食品、家电、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和节能环保消费品等的监督检查。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加强值班制度,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纪念3·15文艺晚会。在3·15期间,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扬州电视台将联合举办3·15纪念晚会。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举办3·15纪念晚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工商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的工作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们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2006年“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6、虚假广告重点案例点评活动。各地在3·15期间,要广泛开展虚假广告点评活动,点评公布的重点是医疗、教育、房地产、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以及药品、农资产品、化妆品、保健品、装饰材料营销的虚假广告。市消协将公布十大虚假广告案例,各地公开点评公布的数量应不少于3条。各地消费者协会要广泛动员消费者积极向消协反映和提供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商家和媒体宣传过程中遇到的虚假广告。各地消协对于收集的虚假广告要分门别类,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公开点评,并借助新闻媒体公开点评内容,揭露和抨击某些经营者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敦促经营者立即停止发布和整改,并及时将虚假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违法行为告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提请予以查处。
7、公布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案例。3·15期间,市消协将公布十大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案例,各地公布的案例应不少于3个。公布的重点是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餐饮、游乐、交通、房屋装修等服务时,以及购买使用药品、化妆品、食品、家用电器、装饰材料、交通工具等商品后,身体受到危害的案例。
8、编辑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将编辑印发纪念3·15特刊。特刊内容主要宣传和反映全市2005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科学安全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市消协现已在着手3·15特刊版面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设计工作,特刊内容将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各地要积极组织相关稿件,并于2月25日前报送市消协。
9、诚信单位表彰工作。为配合2006年“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推动企业诚信为本、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市消协在3·15期间将对2005—2006年度获得“江苏省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
10、3月15日,市消协发布《扬州市洗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并印15万份在全市广为散发。
三、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3月1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年主题活动、扩大维权活动影响、提高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3月3日前将座谈会总结材料上报市消协办公室。
2、2月25日前,各地消协将收集的虚假广告点评内容上报市消协,并根据各地情况,在当地开展虚假广告公开点评活动。
3、3月8日,召开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4、3月12日,全市联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5、3月13日,扬州工商局、扬州消费报社联合出版一期48个版面的纪念3·15特刊,作为3月15日现场宣传材料广为散发。2月25日前,各地要将纪念3·15特刊的稿件报送市消协。
6、3月15日晚,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与扬州电视台联合举办纪念2006年3·15文艺晚会,届时将现场直播。各地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等活动,如进行现场直播的,各地12315工作机构和消费者协会要做好晚会期间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3月15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现场进行消费教育指导和为消费者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