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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6]24
【发布日期】 2006-02-21
【实施日期】 2006-0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  市城市交通局《乌鲁木齐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及货运站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货运市场环境,促进道路货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及自治区交通厅《关于整顿和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货运市场的意见》(新交运(2005)19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关于整顿和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货运市场的意见》精神,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货运市场为目标,针对当前我市道路货运市场中存在的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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