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金办关于2006年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市财金办关于《2006年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城市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6年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意见市财金办根据《关于创建绵阳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的意见》(绵委办发[2005]22号)和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对2006年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领导与协调机制,健全政策与评价体系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修订完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各区市县要按绵阳科技城核心层、紧密层、辐射层的不同情况和要求,及时制定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监测指标体系,按季度监测金融环境变化情况,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上将选择确定1-2个区市县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指数评估,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整合金融对口服务资源,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设在市政府财金办),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任,市财金办主任为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对市内外金融机构在绵开展业务的协调与管理;坚持一季度一次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机构经管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市和区市县两级银政企融资协作长效机制。制定市、区市县级政企融资协作制度,年内组织开展两次“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银政企共谋发展融资洽谈会”;各种专题性项目融资保质保量推介与洽谈会逐步常态化,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整合政策资源,形成支持企业融资的合力。综合使用银行信贷、“两金”、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手段,打破制约企业贷款的瓶颈,努力扩大信贷总量。适时召开银行、财政、担保机构、“两金”中心的协作会议,积极支持、引导辖区内企业在绵融资,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发展,建立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决策的金融机构参与制度和跟踪调研制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