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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所得税工作的领导
  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近年来,在支持企业改革、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关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大量增加,各级国税机关在加强征管、完善措施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实际情况看,企业所得税工作也存在着信息化程度低,管理手段落后,工作质量和效率与当前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清企业所得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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