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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民办学校收费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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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价费〔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民办学校收费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教育局: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促进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民办学校尽快实现独立办学,保证学生公平享受义务教育权,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省教育厅已就此发出了《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湘教发(2005)126号)。为了确保省政府关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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