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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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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镇江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两个率先”和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计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规划如下:
  一、“十五”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回顾
  “十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争创“十五”省人口和计生工作示范县(市、区)为抓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人口和计生工作基本实现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要成绩
  1.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计划生育率保持高水平。一是年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较低。“十五”期间全市共出生68105人,出生率自2001年以来分别为5.31‰、5.03‰、4.86‰、5.34‰,2005年为4.84‰。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82‰、-0.53‰、-1.10‰、0.15‰,2005年为-0.75‰。二是计划生育率持续在高水平。“十五”期间年均达98.5%以上,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为475243,占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83.32%。
  2.依法治育步入规范,基层基础更加扎实。修订出台了《镇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镇江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工作,开展了“四无八好一满意”为标准的示范村创建活动,采取“以奖代补”和“结对共建”的方式推动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等,建立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2003年以来,仅用于为下岗、失业及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的经费达55万元。
  3.优质服务不断深化,工作内涵质量不断提高。“十五”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公共型、倡导型、特需型服务,形成“以市所、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居)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在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开展“四优一满意”争创活动,为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提供了优良的技术保障,全市已有12个中心站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各辖市(区)开展了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为主的优质服务系列工程,同时还承担了国际IP结合项目及国家“十五”攻关课题及省科研项目。市药具站免费发放价值400万余元的避孕药具,在公共场所设立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推进了防艾工作。根据“大宣传、大联合、大发展、出精品”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系列活动、“关爱女孩行动”、青春期教育活动等,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型婚育文化建设。
  4.政策推动已成共识,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十五”期间,劳动、卫生、房管、交通、民政等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都加入了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内容。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形成,2005年,已有5494人领到奖励扶助金,总金额达306.17万元。2005年,我市着手建立人口和计生公益金,用于对计生困难家庭的扶助,同时注意向女孩家庭倾斜。
  此外,我市还引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导战略学习型项目”,通过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主要问题
  1.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然艰巨。我市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面临较多不稳定的因素。一是城市流入人口将大量增加,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大量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年龄,政策内生育率已开始回升。三是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追求婚姻质量已成时尚,离婚再婚等人群要求再生一孩也在增多。
  2.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市每年仍有一定数量的缺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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