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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的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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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的有关意见
白政发〔2006〕8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为了依法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工作意见。
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送达给当事人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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