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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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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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