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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稳定军队干部队伍,推动我市“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市直接收安置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工作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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