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性民间组织进行2005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邯郸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性民间组织进行2005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民间组织:

  为了搞好2005年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我市定于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已登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05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年检范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