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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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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价发[2006]37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了做好今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关于印发国家发改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09号)精神,现将《2006年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木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省物价局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任务,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以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积极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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