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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平安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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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办文〔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平安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  2005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打造“平安襄樊”、构建“和谐襄樊”为目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涌现了一批平安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保康县等5个单位“襄樊市2005年度平安县(市)区”荣誉称号;授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24个单位“襄樊市2005年度平安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枣阳市刘升镇等40个单位“襄樊市2005年度平安乡镇(街道)”荣誉称号;授予襄城区王府街道办事处冯家巷社区等20个单位“襄樊市2005年度平安社(小)区”荣誉称号;授予董仲鸣等60名同志“襄樊市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006年2月22日
 附件:
 
襄樊市2005年度平安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平安县(市)区(共5个)
  保康县 樊城区 枣阳市 襄阳区 谷城县
  二、平安单位(共124个)
  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襄樊市水利局
  襄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襄樊市国土资源局
  襄樊市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
  襄樊市中心支行襄樊市旅游局
  襄樊市国家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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