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政府办公信息平台收发会议文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政府办公信息平台收发会议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为有效提高会议类公文的运转效率,经市领导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的各类会议通知将通过现有的政府办公信息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下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确保文件传输安全可靠,拟于2006年3月1日到4月1日进行网络试运行,此间下发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