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林水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拟订的《杭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  一、2005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05年初我市多次普降中到大雪,出现了严重的冰冻天气。冬春相交期间,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降雨天气。8-10月,我市多次遭受台风影响,局部地区发生特大暴雨。受灾害性天气影响,我市共发生71起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数超历史纪录。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多处公路中断和房屋毁损。仅9月3日临安市昌化一带的罕见特大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就造成9人死亡,冲毁民房(主房)96间,新增灾害(隐患)46处。

  2005年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临安市、富阳市和淳安县。灾害类型主要是泥石流,其次为滑坡和崩塌,未发生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引发灾害的最主要原因是罕见的特大暴雨,其次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之所以造成人员伤亡,是由于房屋建设选址处于易遭受地质灾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